应用新乡条形码有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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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新乡条形码有哪些好处?

作者:新乡祥荣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16 08:47:13

条码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给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代码,这个代码包括了产品名称、规格、价格等,它可以为先进的管理体制提供准确、及时的支持。新乡条码的应用提高了准确性和工作效率,降低了成本,改善了业务运作。

条码的主要功能:

(1)实现对“物品”进行标识。

(2)能对商品销售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有利于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3)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将销售信息反馈给生产单位,缩小产、供、销之间信息传递的时空差。

(4)借助条码技术实现的进、销、存自动化管理,提高了商品周转速度,从而确保了商品不积压、不断档,使得购物选择机会更多。

(5)零售商和制造商利用在条码技术基础上建立的销售/库存管理系统及通信网络,便于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制定进货/生产计划,提高供货及补货效率,实现现代化产、供、销一条龙管理。

虽然条码技术在商品、工业、邮电业、医疗卫生、物流管理、安全检查、餐饮业、证卡管理、军事工程、办公自动化等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是条码技术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如下。

(1)信息标识是静态的,不能给每个消费单元唯一的身份,没有做到真正的“一物一码”;对每一个商品的管理不到位,无法实现产品的实时追踪。

(2)信息容量是有限的。

(3)数据存储、计算是集中的。

总之,条码只能适用于流通领域(商流和物流的信息管理),不能透明地跟踪和贯穿供应链过程。

问:什么是商品条码?

答: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的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

问:请问能否通过商品条码直接识别产品的原产地?

答:不能。商品条码只反映商品条码持有者是在哪个国际物品编码组织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并不表示产品的生产地。

问:企业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使用期限吗?

答:有。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如果需要延用,应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

问:GTIN-13代码结构中的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是由谁分配的?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商品项目代码由系统成员自行编制,并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问:有的企业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可以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表示的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是有区别的。二者的概念和应用范畴是不同的。商品条码主要用于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单元的标识,是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唯一的商品标识。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赋予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代码证书上的条码用于标识一个机构,而商品条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所以,企业不能将表示组织机构代码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

问:我单位是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我们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但必须指出,系统成员对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只享有专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罚款;对受让方要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在超市,当收银员用识读设备扫描商品包装上的条码时,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马上就显示出来,这些信息是不是都保存在条码中?

答:条码表示的只是一串数字,并没有其他信息。当结算前台识读设备扫描到条码后,立刻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查到该条码所标识的商品的相关信息,然后显示在POS终端上,这样就得到了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

问: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与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条码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区别?

答:企业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是“厂商识别代码”,即申办企业的标识代码。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可在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对产品编制全球通用、唯一的商品项目代码,然后用条码符号载体对其进行表示,这样的条码可在全球范围内应用。而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一般仅限于内部管理系统应用,不能进入流通领域。

问: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销售者是否能够使用店内码予以替换和覆盖?

答:不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中规定,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应用,但不得以店内条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

问: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答:1、系统成员对本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2、在厂商识别代码的基础上自行编制商品项目代码的权利;

3、国家保护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不受侵犯;

4、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5、这里说的“相应的商品条码”目前指的是:EAN/UPC、ITF-14及UCC/EAN-128三种类型的商品条码。

问:什么是厂商识别代码?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基础。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管理和分配。

问:企业具有什么资格可以申请厂商识别代码?

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并不是每一个产品都能用软件扫出该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

很多软件通常会使用有关机构提供的商品条码数据,但是很多产品是没有进行条码备案的。例如中国人到外国买东西,这个东西被拿到中国不会特意跑去有关机构备案,所以很多产品的数据是一些大型电商上传和维护的。

当用某软件扫描一个还没有录入数据的产品时,也会提醒录入产品相关信息。而软件扫不出信息的产品也不一定就是假货,并不是该类软件完全不具备分辨真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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